共有房屋的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信息来自: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1-31   浏览次数:3270  
      共有房屋,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对于一幢在实物上未作区分的房屋拥有一个所有权。共有分为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份额的按份共有和共有人不可自由处分其份额的共同共有。不同的共有形式的房屋的处分条件有所不同。
  对共有房屋买卖的理解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房屋共同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
  但如果是按份共有,各共有人已经明确了共有的份额,则各共有人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处分其份额,当然,这里的份额不是实物上的份额,而应当理解为价值上的份额。
  2、共有房屋的买卖,因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又有不同。
  按份共有的房屋在大多数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出卖,只是共有人相对于其他购买人享有优先买受权。
  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则需经过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方可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认定无效。当然,第三人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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